论智慧纪检监察中数据共享双轨制的构建
DOI: https://doi.org/10.64083/STE2610419
作者
张珈畅,海冰洋
摘要
纪检监察数字化转型也进入关键阶段,数据共享作为智慧纪检监察的核心环节,其合法性、安全性与实效性的矛盾日益凸显。实践中,智慧纪检监察数据共享主要面临协同共享机制欠缺、涉密保护与数据利用失衡、合规治理模糊三大困境。针对这些困境,在数据共享方面可基于协同治理、数据分类分级等理论,构建常规共享轨道与受限共享轨道并行的双轨制体系,以一体化平台破解数据孤岛与互联鸿沟,通过差异化治理机制平衡涉密保护与数据利用,依据权责法定化与全流程风控保障合规运行。数据共享双轨制的创新既完善了纪检监察数据共享理论与数据法律体系,又提升了纪检监察数字化治理效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与公共利益,为廉政治理现代化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
关键词
智慧纪检监察;数据共享;涉密数据与非涉密数据;双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