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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权探究:以构建数据强制调取权为切入点
DOI: https://doi.org/10.64083/SSE2620328
作者
肖倩,李洁明
摘要
数字智能时代,公益诉讼检察的调查核实权行使面临数据壁垒与刚性缺失困境,本文提出立法应以构建数据强制调取权为突破路径。数据强制调取权是对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的在公益诉讼检察业务领域的深化,是检察机关为维护公共利益,依法律授权强制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数据的专属职权,具有主体特定性、目的公益性及强制效力性。该权力的合法性植根于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能,本质是法律监督权在数据治理场域的延伸。具体制度层面,应当以比例原则为统摄框架,构建数据分级调取、技术保密配套、异议抗辩审查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
关键词
公益诉讼检察;调查核实权;数据强制调取权;法律监督权;比例原则;数字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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